胡律師,您好
我的友人,她想想離婚,可是她的先生不同意
男方有家暴、酗酒、賭博的頃向,
男方家庭成員不斷給予她精神上的折磨,
她先生以前動過手也曾威脅要殺死她,
他與他的家人不斷的說她有外遇的,
有時候她出門,男方家人會跟蹤,甚至限制她出門,
男方時常酗酒賭博,經常對她謾罵,每次都有動手的頃向
最近男方因為二度酒駕屢勸不聽,被判刑
她想問該如何離婚呢?
在警局與醫院都有他酗酒的紀錄,這可以當作離婚的依據嗎?如果可以該如何調資紀錄呢?

您好

此可蒐集證據,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一但上法院,就可請法院調閱相關資料.

版主1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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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昇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