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本人原本在"紅景天養生御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後來因為惡性倒閉我們沒有拿到大概1.8個月的薪水,後來有詢問過政府機關得知薪資墊償的途徑
但前題是要有債權證明或是請法院發出支付命令,但是本人因為是惡性倒閉,也沒有老闆跟我們簽定什麼欠款資料,所以應該也無法申請債權證明
想問問,如果遇到這樣我應該要怎麼樣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本人不懂法律這一塊,還請律師幫忙解答,畢竟這筆金額對學生來說真的不小
(原本負責人:翁輝傑 逃逸中,昨日已被抓回台中檢調,有相關新聞可上網搜尋,麻煩了)

 

您好

可舉証証明確有上班,再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即可.

版主102.03.13

 

律師你好~
那如果是薪資條呢?可以嗎? 因為我們沒辦法調出打卡記錄...

 

您好

薪資條亦可作為証據.

版主1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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