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網路上搜尋相關事項,發現您的回答都很實在且貼心.

1.有關在報章雜誌營利單位,把歌曲用QR碼最為連結至Youtobe讓讀者觀看,有無觸法

其考量為:影片以在youtobe上,其上傳者也與我們公司無關。我們公司並未公開展示與公開提供下載,我們公司只提供一個連結供讀者自行前去觀看。

2.若將QR碼連結到該音樂商自己提供的試聽購買網上,在此並非連結至Youtobe上,而是音樂商的官網,有無觸法

其考量為:我們公司的行為可以有效提高該音樂商的收入,等於變相幫對方打廣告。

3.若該音樂沒有所屬代理商,以至於我們公司無法連繫相關人士洽談該音樂的事項,其可能產生的糾紛為何。

還請您詳細解答,我們公司很樂意展開長期的合作。

 

您好

如果只提供聯結,並未有重製行為,是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如未獲得授權,可能有違反著作權法公開播映權,及民事賠償責任.

版主102.08.26

胡昇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