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公公過世已12年,婆婆過世至今滿9年,公公過世時大家一致同意把祖產暫時登記於大伯名下,因當時婆婆需要辦理農保,說若把三分地登記於三個兄弟名下則土地面積太小無法幫婆婆辦理農保,可是婆婆過世後有和大伯討論要過戶土地一事,他雖然都說好而且也把土地所有權狀放於老家叫我們拿去登記,可是本人卻待在台北不回來也不拿出證件處理,一直拖延至今我們要怎麼去登記呢!所以想請教律師我們有方法可以處理嗎?謝謝您!

 

您好

此種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直接判決將土地移轉登記予實際所有權人.

版主100.11.03

 

您好:非常謝謝您!我想再請問律師,對法院提起訴訟的話有期限限制嗎?怎麼有朋友說超過10年就無法訴訟了對嗎?謝謝!

 

您好

時效為十五年

版主100.11.09

胡昇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