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日前是在一間名為晨宏國際的義大利法品代理商的公司上班,
上班兩年多,
進入這家公司時是以講師的職務進入,
後來因為我太太於前年初懷孕之後在去年初請半年假養胎+產假,
之後今年七月他老闆因為覺得他做業務比較適合所以改跟我太太簽三個月一簽的約聘,
但在8/30的時候我太太的上司也就是業務經理(很巧就是在八月最後一個上班日)告知我太太他做到今天,
後來我太太只能答應說好,
也簽了字(我太太太傻不知道他是被迫離職結果他還簽字, 因為我太太沒這方面的經驗!),
當晚我回家後打電話給那位公司林性老闆,
問他我太太是否有資遣費,
那位林老闆以不以為然的口氣跟我說什麼資遣費?
還說是我太太答應經理要離職的所以不算是資遣,
然後就開始數落我太太的不是,
說我太太在公司犯了幾次錯誤,
其中還造成公司損失之類的(但他沒有證據),
之後還說他不知道那位黃姓經理跟我太太是發生了什麼事(但我猜測根本就是裝傻那兩個人在唱雙簧, 因為如果那位林老板真的不知情的話為何我打電話給他要資遣費他就開始數落我太太的不是, 而卻不是跟我說他要再跟他經理詢問一下看發生了什麼事, 反而要求我去找那位經理談? 這是打迷糊仗嗎?),
要我跟那位經理談,
我反問他說他是這間公司的老闆/負責人,
他難道不需要經過他的同意就能任由他經理開除我太太後還不給資遣費的嗎?
你這個老闆是完全不用出面協調的嗎?
還要當事人去找經理談?
但他只回答我說他充分授權他經理可以自己決定人事(這部分我覺得很扯),
後來我很氣的掛掉電話,
我太太就要我找那位黃姓經理談,
打給他後我一開始就問他說我太太的資遣費怎麼算?
他也竟然說哪有什麼資遣費,
還說我太太在別人面前說他太太的壞話,
他很火大,
我反問他證據在哪,
他也沒正面回應,

 

您好

此可向勞工局申訴,協調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給付資遣費,另外須先收集證據,以作為日後訴訟之用.

版主102.09.11


另一個開除的理由是因為我太太一句的玩笑話,
他用那句玩笑話來當開除的理由,
我覺得太不可思議了,
竟然有主管可以因為個人的情緒而開除一個人,
甚至那個我太太罵他太太的理由根本就是掰來的,
我太太跟那位經理的太太才見過那麼兩次面,
根本完全不熟沒講過幾句話,
怎麼還有可能講他壞話,
分明就是隨便找個藉口在八月的最後一個上班日以莫須有的罪名開除我太太!
另外就是今年七月因為該公司林姓老闆認為我太太不適合做講師的工作,
所以就要求我太太轉換合約(從正職轉成三個月一聘),
在換約的時候晨宏國際本來就應該要先資遣我太太後再聘用的方式來處理,
並且同時給資遣費,
但完全沒有,
而且簽約的時候也沒有留副本給我太太,
分明就是故意要用這種方式來逼我太太走!

依照上述的描述,
我知道我太太已經簽了離職書,
但因為這是他生平第一次被通知離職,
所以他什麼都不知道,
只知道他的經理要他去交接工作後簽離職單,
因此我想問一下懂勞基法的大大,

1. 因為我太太八月份的薪水在9/5領,
我已經要求我太太領薪水同時要求要晨宏國際開示離職證明單以及勞健保退保證明(這可有可無),
重要的是我想要看離職單上面寫的離職原因是什麼?
因為我打算以"離職原因不符事實"的方式向勞保局提出告訴,
並要求該公司發資遣費給我太太,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2. 另外針對七月份該公司與我太太換約,
因為我太太沒有拿到該合約的副本,
所以不知道能否因此告發當初換約時就已經沒有以先資遣(並發資遣費)後雇回的方式處理?
因為現在是卡在我太太已經簽了那份離職書,
不知道這是否可以向勞保局告發?

3. 針對上述第二點,
我想要以勞保退保日期來看當初七月換約的時候,
該公司是否有向勞保局提出一退一加的方式,
或甚至只幫我太太投保至六月底就沒保了,
如果真的因為換約而沒加保,
這部分我可以向勞保局申訴嗎?

4. 雖說我太太他很傻去簽了離職書,
但當時那位經理通知我太太做到當天的時候,
當下有另外三位也在場,
而事後我們手上握有跟其中一位通話的電話錄音檔可以證明我太太的確是被資遣開除的,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利於我們向勞保局的申訴?

我覺得那家公司真的太離譜,
那家公司的業務很少做超過一年的,
因為那家公司的林姓老闆做事風格真的不是很好,
我想在該業界應該多少都知道吧,
聽說該公司以前也被申訴過不少次,
而這次我太太的遭遇也真的讓我清楚到職場的險惡,
不過我真的覺得不該讓他們這樣食髓知味,
既然他們這樣對我太太(我太太是個單純的女性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很容易受騙),
那我也不想就這樣放過他們!
很不甘心我太太這樣被解雇後又拿不到資遣費,
明明就是我太太被告知做到8/30而不是我太太主動說他做到那天!

PS: 8/26該公司在信義區ATT舉辦大型show,
(http://www.hairsalon.com.tw/know ... 3160&venderid=3)
該公司代理的產品義大利高階主管也有來台,
而8/26前兩天我太太都有被要求過去幫忙,
那位黃姓經理據他所述他聽他太太說我太太在別人面前罵他這件事是在8/26前幾天就有的事情,
意思就是說那位黃姓經理他要嘛就是故意先不提這件事,
等我太太也忙完了那場show後在開除他,
不然就是那位黃經理根本就是無中生有反正就是要找理由在八月最後一天上班日開除我太太,
那位林姓老闆我也是懷疑他怎麼可能會不知情?
要開除一個員工,
那位林姓老闆他是該公司的負責人,
難道那位經理不需要跟那位老闆先知會嗎?
我個人是猜測這根本就是兩個人串通好的惡意要用這種方式開除我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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