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有兩個哥哥與五個姐妹.因為家裡最近賣一塊地是祖父留下來的(登記人為大伯).所得款項均分給四房.我太太的父親因早逝雖也分得一份.但被兩個哥哥完全將賣地的錢全數吞下了.只留一些給媽媽. 請問:
1.因媽媽尚在世.是否為第一繼承人?(兩個哥哥不太奉養媽媽)
2.5個姐妹是否有權要求把所有款項均分?嫁出去的也可以分嗎?----5個姐妹對哥哥的行為相當不爽.
3.先前哥哥已有要求姐妹們拋棄繼承房子的部份.將房子過戶給兩個哥哥.(房子原名下為媽媽的).現在是賣地的部分也會一併被拋棄嗎?
4.若對簿公堂有任何法規可以讓5個姐妹依循嗎?或者讓媽媽得到保障?
您好
因土地登記人為大伯,此時並沒有繼承之問題。
不過既然大伯承認此乃祖父之遺產,媽媽及哥哥、姐妹均有權利平分款項。
媽媽既然在世,就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
板主 2010 01 05
胡 律師: 您好!!
因為先前哥哥已把賣地的款項匯入二哥的名下.請教媽媽應該如何依法律途徑要求哥哥把錢拿出來?
目前所知存證信函-->申請假扣押-->??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哥哥返還款項,
如怕脫產,可先行假扣押!
板主 2010 01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