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之前酒駕肇事被移送今日收到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主文如下: 王俊翔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處拘役五十日 如易科罰金 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緩刑兩年 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請教 1.緩刑兩年是否仍須繳交易科罰金部份? 2.如不需繳交易科罰金部份 那酒駕罰單部分是否須繳納 3.那須吊扣駕照嗎? 小弟不清楚其內容煩請檢察長代為解釋 感激不盡謝謝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緩刑兩年此部份不需繳納!
2.酒駕罰單部分是必須繳納的!
3.至於是否需吊扣駕照,這部份要請您詢問監理單位會比較清楚喔!
板主 2010 01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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