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緣起
有一天~~ 碰到了跟法律有關的問題,便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所措!!
  相信許多人都像我的朋友一樣, 在碰到法律問題時都會很擔心, 不知怎樣做處理才好! 因為身邊有朋友遇到類似情形,尤其許多又都是第一次接觸到,所以有時更是全家都憂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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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房屋裝潢糾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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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中請了一個裝潢,合約本該於6/19到期,工程期為66天,但由於他經常不來,導致期限到了依然尚未完工,一直說已經做好八成了要我們付錢,

而後在7月的時候,我們寄出了存證信函,但他沒收到或是拒收,之後申請了調解他來了,說他沒錢賠要繼續做,說因為可能會有颱風或其他原因,所以需要再做60天!

期限到9/28,但結果他又是拿了錢不來了,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做何處理,能否提前解約,之後又應該如何對他要求賠償?

 

您好

此可寄存證信函催告其履行契約,不履行可解除契約,再向法院起訴請求給付價金.

版主102.09.11

胡昇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律師您好~想請問.我們裝潢師傅是自行找同學的父親他負責泥作工程;前兩天驗收完後發現有其他瑕疵;但錢已入款;聯絡它們做修繕但他們確說已驗收完成;事後要修繕要我們自行負責;但我們事前有請他們簽一份裝潢保固切結書;有具効嗎?如要提告要找哪個單位呢?謝謝!!

 

您好

雖然已驗收完畢,施工人員還須負瑕疵擔保責任,事後修繕還要負責.

而所簽保固書當然有效,建議可先聲請調解,不成則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

版主102.11.12

胡昇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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